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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_校內申請(截止日期9/10)

發布日期 2024-07-10 13:18:00

請資格辦法:
(一)申請對象:
    1.目前就讀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學生,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證明文件者。
    2.限定由學校推薦之學生,每校限推薦四名學生。                                             
(二)申請者成績之審核標準如下:
   國小:學科成績70分。
   國中:學科成績70分。
   高中(職):學科成績70分。
   大學組:學科成績70分。
(三)申請者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文件沒有齊全,將視為淘汰件。
  1.填具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如背面:資料請填寫完整,否則視為無效件)。
  2.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上)學期成績單上須有各科分數及學期總平均)
  3.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清寒證明影本乙份。
  4.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5.學生本人可使用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含帳號及戶名)。
  6.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

審核標準及程序:
 1.審核標準:學業成績60%,家庭狀況40%。
 2.第一階段: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請務必將家庭狀況五百字概述清楚)
 3.第二階段:由本會訪視小組實際查訪或電話查訪。
 4.第三階段:以書面通知學校審核結果,並個別寄發通知函給同學。
 5.第四階段:入圍同學者需參與本會主辦之助學頒獎活動,當天活動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助學金額:
(一)國小組新台幣3000元。
(二)國中組新台幣4000元。
(三)高中職、五專組新台幣6000元。
(四)大學組新台幣12000元。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申辦,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2.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活動諮詢電話:(07)341-2799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  優秀清寒獎助學金專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