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四技、二技、五專4~5年級學生皆符合減免資格。(不排富、不含延修生及已減免過的復學生和轉學生)
® 每學期繳費單直接扣除17,500元,無須提出申請。
Î 請注意:
v 若同時符合「教育部減免」或「政府各部會就學補助」申請資格F 請擇優,並告知生輔組是否取消「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v 若要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F 請於繳費前告知生輔組「取消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v 若同時符合「弱勢助學金」申請資格F 可加碼,請於上學期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v 若同時符合「農漁會補助」申請資格F 可與「行政院減免」同時請領,但不可與「弱勢助學金」同時請領,請擇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