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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_自行申請(9/1-9/20止)

發布日期 2024-08-12 12:18:00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
    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
    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獎助名額:
 1.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20,000元
 2.預計總名額: 50

申請文件:
  下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      申請,不另行通知︰
  1.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申請表正本1份。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
     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3.清寒證明文件1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印於同一頁)。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