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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_自行申請9/30

發布日期 2024-08-01 09:13:00

  一、培育對象為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二、成績限制: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10%以內,操行成績甲等或是
               80分以上學生
   (二)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三、培育金額如下:
   (一)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200,000元。
   (二)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400,000元。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