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清寒優秀將學金_校內申請(截止日期4/6)
發布日期 2023-03-16 12:00:00
申請資格:
為設籍澎湖縣六個月以上,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
及國民小學在本縣肄業者) ,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就修推廣部、空中
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成績限制:
1.大專(含五專四、五年級):學習成績80分,操行成績80分。
2.研究所:學習成績80分,操行成績80分。
3.高中職(含專一至專三):學業成績80分。
獎助名額:
1.研究所、大專院校學生:大專院校每學期40名,研究所每學期30名。
2.高中職學生:每學期40名。
獎助金額:
1.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台幣8000元。
2.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台幣4000元。
3.高中職學生:每學期新台幣2000元。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申辦,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2.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