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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_(校內申請)10/7

發布日期 2024-09-16 10:23:00

身分限制
  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
  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
  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
  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成績限制:
  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有記過及曠課紀錄。

  學生申請時應檢齊下列各項證件於規定期限內陳由所屬學校彙轉本府辦理,
  個別申請不予受理:

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如附表),並由學校核章。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獎助名額與金額
  高中組:2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大專組(不含研究所):23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申辦,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2.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