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寶福容獎助學金
發布日期 2022-09-08 08:57:00
獎助目的
本會為鼓勵新北市淡水分區(含三芝、石門,以下統稱淡水分區)之學子,除在校學業成績優秀、特殊才藝和實習/工讀表現優良之學生,以及身心障礙或弱勢家庭之學生,
在逆境中仍不斷奮發向上,樂觀進取精神,特訂定本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獎助對象
凡就讀於新北市淡水分區各級學校之學生並符合本辦法各項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獎助項目
(一)特殊勤學獎助學金
1.對象:
新北市淡水分區各級學校之特殊教育班級。
2.申請資格:
由各校提交企畫書後,將依據申請內容、實務效能或經費運用之合理性等共同審查之,撥款給予學校專款專用,核發後請於次年度五月底前提交結案報告(費用支出明細與支出成效)予本會備查。
總額150,000元整,在核定範圍內視情況撥付。
(二)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心障礙獎助學金
A組:依法核定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並有書面證明者。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或具公信力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公益團體推薦,
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庭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遭逢非自願性失業,恐無力完成學業者。
B組: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
(三)才藝獎助學金
為鼓勵學生多元發展,110年度參加由縣級以上政府機關辦理之競賽榮獲獎項者皆可申請。
(四)飯店實習/工讀獎助學金
當學年服務於淡水區福容大飯店(漁碼店),該年度總時數達72小時以上之飯店實習/工讀學生。
(五)專題企畫獎助學金
1.對象:
為鼓勵學生和學校社團在研究計畫或活動企畫等方面有優良表現,俾受獎學生能致力探討該興趣之領域及發展潛能,期望所產出之研究報告或企畫活動案,
有助進一步帶動淡水區域觀光研究和產業發展效能及活絡淡水區域學生文化藝術發展。凡淡水各級學校或學生藝文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2.申請資格:
提交研究計畫或活動企畫(上述擇一)乙份,提案形式不拘。總額120,000元整,在核定範圍內視情況撥付。
注意事項: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獎助學金資訊http://www.lihpao.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