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助學圓夢經濟弱勢獎助學金」_校內申請
發布日期 2023-06-09 15:22:00
參加計畫享有之權利
1.每學期助學金之申請。
2.生涯規劃之教育投資費用(如專業證照考照學費及特殊才藝補習費等)之申請。
3.提供學習設備補助、圓夢計畫輔導及各類型之心靈成長與理財、相關親子活動、發展學習課程等資訊。
4.媒合長期認養之慈善團體投入關懷與專案社工介入協助。
5.其他協助性措施(如家庭讀書環境導入專業團隊設計規劃)與資源優先提供等。
參加計畫應盡之義務
1.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的精神,積極響應志願服務工作,每年回饋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
2.每年應參加本會辦理新生代系列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3.應出席每學期助學金頒發活動。
4.回饋與課程時數未達規定,將取消助學金請領資格,除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告知。
5.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總會理監事會決議修正補充之。
其他重要事項
1.本計畫經費來源係結合在地企業與善心人士捐款,為使資源有效運用,
並強調本計畫『雙向互動學習成長』及『權利義務相對等』之設計核心理念,
參加本計畫須配合各項輔導措施及參與各項活動,期間如不配合接受輔導或未落實本計畫設計核心理念
而嚴重影響工作持續性,除將幅度刪減享有之福利服務外,並由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函請通知改善,
如持續未有改善,經本計畫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函文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2.參與本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獎助金額依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審核後發給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申辦,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2.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