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受理時間 112 年 12 月 20 日 至 113 年 01 月 12 日 最後補件時間 113 年 02 月 26 日 【註】 1.請先辦完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不用理會原繳費單上之繳費期限。 2.行政院學雜費減免(定額補助)、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與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只能擇一申請,若要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請先跟生輔組陳鈺松老師聯繫(分機2212),將繳費單改回全額學雜費金額後繳費,再持繳費證明到家長任職單位人事室申請補助。 |
應繳交資料【請點選】、減免申請表 (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下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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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方式】 進入校務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帳號、密碼」→選擇「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確定存檔→送出審核→列印簽名→限時掛號郵寄《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文藻外語大學生活輔導組 陳鈺松老師 收》 |
注意事項
持「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減免。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減免。 |
身障類減免申請時,請自行確認111年度家庭所得(父+母+學生3人所得合計),若超過220萬元則無法申請。父母親就算是離婚,不管學生監護權歸誰,還是要將父母雙方所得列入計算。 |
【低收、中低收學生】海外實習或交換超過183天,申請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請點連結)。 ▼參考資料連結:(計畫內容)。 |
表單下載
【重要】減免申請表暨切結書 |
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