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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110-2【日間部】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110/12/20-111/1/10

發布日期 2021-12-01 10:48:00

具減免資格的同學們,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
    非常重要所以說三遍!未主動申請者視為放棄110-2學雜費減免資格!
 
【學雜費減免受理時間】
11012 20    1110110 (逾期補件請直接聯繫陳鈺松老師#2212)
【註】請先辦完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不用理會原繳費單上之繳費期限。
 
注意事項如下:
低收、中低收的同學們請 一定 要持有 112年度的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的同學請持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證明申請審核通過,至少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請同學們提醒家長,現在(12) 就趕快去區公所社會課申請111年的證明。

 

 

   補件截止日:111221 (逾期不受理補件,需繳全額學雜費。

申請切結書
線上登錄說明

  1. 進入【學校首頁】
  2.  登入【資訊服務入口網】
  3. 點選【校務資訊系統(學生)
  4. 點選列表【申請】【學務申請作業】
  5. 登錄【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6. 完成後存檔送出、列印紙本申請表,簽名後交至生輔組

受理學制

日間部五專/四技/二技/研究所/在職碩專班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限時掛號郵寄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 

                               文藻外語大學  生活輔導組   陳鈺松老師   #2212

注意事項

同時符合多重申請資格,僅能擇優選一,如經查獲不實重複申請者,則依教育部各類助學措施優先順序取捨,不得異議。

轉學、復學、重考生,於休、退學前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享有減免費用者,不得再重複申請減免。

受理申請對象及應繳交的資料

減免身分

繳交資料

備註

軍公教遺族子女
卹內全公/半公費
給卹期滿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撫卹令影本(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初次申請請於開學第一週

學生本人親洽生輔組

現役軍人子女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原住民學生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身心障礙學生及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輕/中/重/極重度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4.請自行確認110年度家庭所得(++學生3人所得合計),若超過220萬元則不得申請。父母親就算是離婚,不管學生撫養權歸誰,還是要將父母雙方所得列入計算。

 

中低收入戶學生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中低收入戶證明(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低收入戶學生

1.減免申請表(線上登錄列印)

2.低收入戶證明(需有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4.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下載)

學產低收注意事項
1次申請者,請附私章
前學期成績60分且無小過

學制名稱/代碼確實填寫

學制名稱

代號

五專前三年

4

五專四五年級

5

二技

7

四技

8

特殊境遇家庭
子女

1.減免申請表 (線上登錄列印)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現戶全戶詳細記事)

4.「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