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6-11月份之遺失物品,遺失者請自行至生輔組認領
發布日期 2024-12-02 08:00:00
1.公告113年6-11月份之遺失物品(現金無拍照,另衣服、書籍、鞋子、雨傘、手錶、手飾、3C產品等為半年內之遺失物),證件類已以簡訊通知當事人,請遺失者自行至生輔組認領。
2.逾半年無人認領且具價值之物品實施公開義賣,義賣所得及遺失金全數全數捐贈公益團體,正向鼓勵全校師生發揮「敬天愛人」之校訓精神,其餘物品以廢棄物銷毀處理。
3.公告之遺失物品為每月1日拍攝,認領時請以現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