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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113年3月份之遺失物品,遺失者請自行至生輔組認領

發布日期 2024-04-01 10:00:00

1.公告112年10月-113年3月分之遺失物品(現金無拍照,另衣服、書籍、鞋子、雨傘、手錶、手飾、3C產品等為半年內之遺失物),證件類已以簡訊通知當事人,請遺失者自行至生輔組認領。

2.逾半年無人認領且具價值之物品實施公開義賣,義賣所得及遺失金全數全數捐贈公益團體,正向鼓勵全校師生發揮「敬天愛人」之校訓精神,餘物品以廢棄物處理予以銷毀。

3.公告之遺失物品為隔月初所拍攝,認領時請以現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