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社福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含114學年度新生》(9/15截止)
發布日期 2025-08-19 17:16:00
申請條件:
1.五專部、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專班學生)
1.五專部、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專班學生)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遭受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
3.113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4.當年度(113年9月1日~114年8月31日)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60小時以上
獎/補助內容:
五專1~3年級每名25,000元(共30名)
大學部(含五專4~5年級)每名32,000元(共30名)
研究所每名40,000元(共10名)
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時間至9/15止)
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新生或轉學生提供原學校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4.個資同意書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或 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6.志工服務單位核章的時數證明正本或與正本相符的影本(須有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7.自傳(約400字以上,格式不拘)
8.資訊不公開聲明書(同意公開全名者免附)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新生或轉學生提供原學校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4.個資同意書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或 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6.志工服務單位核章的時數證明正本或與正本相符的影本(須有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7.自傳(約400字以上,格式不拘)
8.資訊不公開聲明書(同意公開全名者免附)
注意事項:
1.本案由學校初審,請將申請文件於9/15前交至生輔組,逾期不受理。
2.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
3.志工服務範疇以參加國內公益社福組織(NPO)或醫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之醫療院所從事志願服務為主,可參考查詢下列網站:
(5)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之醫療院所(由醫院社會工作室等單位出具服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