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20項獎助學金(9/15截止)
發布日期 2025-08-20 15:10:00
申請條件:
1.113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以上
1.113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80分以上
3.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70分以上(無則於申請表註明原因)
4.指定條件(詳見附件「各項獎助學金清單」)
※ 五專可申請條件為「專科」或「大專校院」或無學歷限制的獎學金;五專前三年亦可申請條件為「高職」的獎學金。
※ 公費(軍費)、空中大學、學分班、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獎/補助內容:10,000~20,000元(詳見附件「各項獎助學金清單」)
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時間至9/15止)
繳交文件:*1-4必備文件、5選附文件(依申請條件檢附)
1.申請表(1項獎學金寫1份)
2.113學年度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4.個資同意書
5.指定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1)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村里長開立清寒證明)
(2)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情緒障礙須提有效之鑑定證明)
(3)單親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父或母一方死亡或植物人證明)
(4)其他證明文件(如:父系或母系籍貫、獎狀、受災證明、服務證明、家人身障證明等)
(5)資訊不公開聲明書(同意公開全名者免附)
1.申請表(1項獎學金寫1份)
2.113學年度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4.個資同意書
5.指定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1)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村里長開立清寒證明)
(2)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情緒障礙須提有效之鑑定證明)
(3)單親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父或母一方死亡或植物人證明)
(4)其他證明文件(如:父系或母系籍貫、獎狀、受災證明、服務證明、家人身障證明等)
(5)資訊不公開聲明書(同意公開全名者免附)
注意事項:
1.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獎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
2.本案由學校初審,每項最多擇前三名學生,請將申請文件於9/15前交至生輔組,逾期不受理。
【審核優先序:學業成績→操行成績→體育成績→清寒→身心障礙生→單親子女】
3.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或至官網查詢(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