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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含114學年度新生》(10/17截止)

發布日期 2025-09-09 17:44:00

申請條件:
 1.設籍彰化縣6個月以上之專科部及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推廣部)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
 3.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困難經師長推薦者
 
獎/補助內容:五專1~3年級 5,000 元、大學部(含五專4~5年級) 10,000 元
 
申請時間:114年10月31日截止(校內收件時間至10/17止)
 
繳交文件:
 1.申請書(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新生或轉學生提供前一教育階段成績單)
 3.戶籍謄本
 4.在學證明
 5.低收入戶或師長推薦書(須載明家境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注意事項:
1.本案由學校送件,請將申請文件於10/17前交至生輔組,逾期不受理。
2.詳細內容及申請書(表)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