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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9/24截止)

發布日期 2025-09-10 13:00:00

申請條件:
 1.設籍新竹
縣6個月以上之專科部及大學部家境清寒學生(不含研究所)
 2.前一學期操行及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各科成績及格
 
獎/補助內容:五專1~3年級 1,000 元、大學部(含五專4~5年級) 3,000 元
 
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時間至9/24止)
 
繳交文件:
 2.申請書(表)
 3.113-2學期成績單
 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6.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或導師/學校於申請書(表)認定核章
 
注意事項:
1.本案由學校送件,請將申請文件於9/24前交至生輔組,逾期不受理。
2.詳細內容及申請書(表)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