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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5/3/6截止)

發布日期 2026-02-10 17:20:00

申請條件:
 1.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之專科部及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進修部、研究所)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3.家境清寒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優先考慮)
 
獎/補助內容:五專1~3年級3,000元(共20名)、大學部(含五專4~5年級)5,000元(共23名)
 
申請時間:115年3月15日截止(校內收件時間至3/6止)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114-1學期成績單
 3.114-1獎懲及勤缺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注意事項:
1.本案由學校初審(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請將申請文件於3/6前交至生輔組,逾期不受理
2.已領取教育部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3.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或至官網查詢(https://edu.chiayi.gov.tw),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
4.旨揭資訊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s://www.edu.tw/helpdre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