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好心人慈善事業基金會】急難救助
發布日期 2026-10-15 14:48:00
申請條件:設補助對象三個月內發生急難事件
獎/補助內容:視個案提出申請文件完整度與實際遭遇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申請時間:發生急難事件三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正本乙份。
2. 醫療診斷證明正本。
3.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1. 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正本乙份。
2. 醫療診斷證明正本。
3.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4. 死亡證明
5. 全國財產總歸戶
6. 年度所得清單
7.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身障/殘障證明(三擇一)正反面影本。
8.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 申請人之存簿封面影本。
7.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身障/殘障證明(三擇一)正反面影本。
8.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 申請人之存簿封面影本。
注意事項:
急難救助諮詢專線 (02)27478969,Email:caretohelptw@gmail.com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



申請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