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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文教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發布日期 2026-10-16 13:21:00

申請條件:
限專一至專三學生,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2. 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3. 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4. 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5.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6.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福機構社工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獎/補助內容:視個案提出申請文件完整度與實際遭遇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申請時間:每年5月開始至當年度12月底止。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家庭狀況說明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
4. 相關急難事件之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書、死亡證明、住院證明等。
5.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6. 申請者銀行帳戶影本。
 
注意事項: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可電郵諮詢承辦單位(editor@hanlin.com.tw)或洽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