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 小
  • 中
  • 大

【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急難救助金

發布日期 2026-10-22 15:01:00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
1. 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或生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2. 父母離異或父母其中一方亡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3. 家庭突逢變故者。
4. 其他經委員會核定屬於急難救助條件者。
 
獎/補助內容:60 萬元/年,視個案提出申請文件完整度與實際遭遇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申請時間:在發生急難事由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文件。
 
繳交文件:
1. 線上表單 (急難救助)
2. 在學證明
3. 最近 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5. 導師晤談紀錄表
6. 家庭收入相關證明
7. 依具體事實之佐證文件(6 個月內 )

 
注意事項: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如有問題,請洽承辦單位(02)22722181分機2454王小姐,或生輔組春惠老師(分機2213)。